避免4大误区 塑造更有价值品牌

       在试图塑造品牌的之前,不仅仅要知道品牌的真正内涵,同时更要注意前社会中对于品牌认识的误区,吸取他人之短,看到前车之鉴,往往对于品牌的塑造更有价值。

      (1) 产品有产品的价值,品牌却没有品牌的价值。

        产品在狭义上的概念是被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广义上的概念是可以满足人们需求的载体。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别: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这几种类别在生活中或者市场中都是可以通过具体价格来体现它们的价值,所以我们一般将其视为有有形价值的产品。是可以贩卖的产品。

        但是在品牌的认识上,却认为品牌是不能贩卖的东西。产品可以贩卖,品牌也可以贩卖。消费者在买一个产品的时候,看到的是产品的可以给他带来的利益,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具有品牌价值的东西,就会获得品牌价值的利益。如果品牌不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利益,那么这样的品牌是不能贩卖的,也就是不能获得价值的,这样的品牌我们为什么还要花大本钱去塑造它?

       品牌的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人们的欲望性,也就是心理上的满足,这种满足就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一种情感需求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利益。

     (2) 品牌是自我需求的表现,而不是消费群体的情感需求。

       企业所塑造的产品品牌应该是该产品对应的消费者的情感价值的具体体现,而不是企业产品的商标、自身的包装或者产品概念等。对于任何一件品牌产品,在买卖的过程中,消费者买的是什么?消费者买的是感觉。品牌给消费者带来的就是一种感觉,一种让他们自身可以得到满足的感觉,而不是产品本身所能够带来的好处,因为在开始购买产品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件产品是否能够给他们带来好处。

     (3) 品牌是自己造出来的。

       品牌因为其特殊性,不可能向产品一样,可以通过流水线给它进行打造,它一定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关---公共服务等塑造手段,使消费者认同,当然这种被认同的价值时有多个元素组成。

     (4) 利益的认同就是品牌的价值。

       简单的利益价值不是品牌的价值,品牌的价值在于品牌的整体的认同之后。没有一个消费者说企业的品牌只有对应其心理情感的价值才会去消费,好感只是情感价值的一部分,还要累积更多的情感价值,才能达成品牌的整体认同。简单的利益认同是使用价值,是消费者对产品利益的需要。而对品牌利益的需要是在社会环境中的情感需求和欲望需求。所有这些企业都要想如何去做,如果简单地说品牌是一趟通向国际化的快车,搭上这趟车企业的品牌就会怎么样了,这是一种肤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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